打牢社会治理的优秀传统文化根基

作者:盖逸馨(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,中国矿业大学〔北京〕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、教授)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弘扬革命文化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协同发力,打牢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”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,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。深入发掘并创造性转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,可以为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益启发。概括而言,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的治理智慧,体现为修身立世的和合遵循、崇礼互让的秩序维系、德法并施的治国方略,三者贯通交融,为探索符合国情的善治之道提供了源头活水与历史镜鉴。

个体秉承以和为贵,恪守立身准则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一个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,一定要在其薪火相传的民族精神中来进行基因测序。”“和”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。“和实生物”的和合思维、“亲仁善邻”的交往之道、“和气生财”的经商智慧等,体现着个体独立人格与社会整体和谐之间的辩证统一,不仅指导家庭内部、邻里关系,也深刻影响地方治理方式,蕴藏着社会治理的柔性智慧。对于个体内在涵养而言,以和为贵体现为“君子和而不同”的处世哲学,代表一种不偏不倚又包容大度的为人之道。个体将“和”的理念内化于心,涵养包容谦逊的道德情操;外化于行,确立尊重差异、理性沟通的行为准则。历史上,以和为贵理念通过乡规民约、宗族调解等形式落地生根。例如,明代乡约中的“四劝四惩”,劝善惩恶,重在预防冲突,引导社会和谐。这种基层规范体系,通过文化认同和群体压力实现社会秩序的柔性稳定,对于今天的基层社会治理仍具有启示意义。

社会崇尚礼让互敬,遵循交往规范。在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社会,“礼”不仅是个人修养的体现,更是社会交往与冲突解决的重要规范。《论语》强调“礼之用,和为贵”,即通过“礼”的仪式化、制度化,将伦理要求延伸至公共领域,构建起“家国同构”下的普遍行为准则,促进个体在既定行为规范与角色期待下调整自身言行,以“克己复礼”的主动选择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,体现为在利益冲突中能够以礼相待、主动退让。宋代乡约制度是以礼自治的典型体现。《吕氏乡约》提出“德业相劝,过失相规,礼俗相交,患难相恤”,倡导乡民以礼相待、宽容忍让,遇事优先调解,自觉维护邻里和睦。六尺巷故事的核心在于邻里之间在利益冲突中能够以礼相待、以让为贤,这种宽容宽厚精神不是软弱妥协,而是基于礼法认知之上的自我管理、自我协调,是基层治理中促进社会和谐的智慧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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