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部署第四次农业普查 全面掌握农业农村现状

甘肃省部署第四次农业普查 全面掌握农业农村现状。甘肃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《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》,安排部署了此次普查的对象范围、内容时间及工作要求,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。此次普查对象包括省内农村住户(含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)、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、农业生产经营单位、村民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,覆盖农作物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多个行业。

普查将聚焦农业生产的关键领域,如农业生产条件、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、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、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状况等,以全面了解我省农业农村的发展现状。普查的标准时点定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,时期资料则涵盖2026年的年度数据。

在依法普查方面,《通知》强调需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普查对象如实填报资料,禁止虚报、瞒报或拒报行为。各级普查机构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,强化追溯与问责机制,并对涉及的各类秘密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处理,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相关数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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